為進一步調動干部職工參與志愿服務主動性,激發干部職工志愿服務熱情,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志愿服務積分管理辦法及兌換細則。
一、積分制度
對干部職工的志愿服務進行量化積分,所得積分累計額可兌換相應親情回饋卡,憑卡可到市老年公寓享受老人親情回歸日、日托等服務,推動志愿服務事業形成良性循環運作。
二、適用范圍
基本條件:組織關系在本單位的干部職工。群眾基礎較好,平時積極參與中心組織的各項志愿活動,在扶貧幫困、文明勸導等各方面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三、活動程序
(一)申請:凡符合條件的志愿者,可向中心創建領導小組申請,并填寫《中共漯河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志愿者積分申報表》。
(二)審核:中心創建領導小組對申請人在參與志愿服務、先鋒模范作用發揮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根據《辦法》確定擬參與活動對象。
(三)認定:對擬參與對象,中心進行審議認定,并統一發放志愿服務積分手冊。
(四)積分:中心創建領導小組對照《辦法》,對干部職工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情況進行登記,并記錄相應積分。
(五)兌換:志愿者積分達到50分時,可兌換親情回饋銀卡;達到100分時,可兌換親情回饋金卡,兌換后扣除相應積分,憑卡可到市老年公寓享受相應價值的服務。
(六)公示: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每季度中心將通過微信平臺對所有參與的志愿者積分及兌換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四、不受理或暫緩受理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或暫緩受理:
(一)當年有違法違紀行為,被通報批評的;
(二)正在接受黨組織和國家機關審查的;
(三)不按時交納黨費的;
(四)中心認為不適合參與該活動的其他情況。
五、志愿服務具體內容及積分細則
積分項目確定為圓夢使者、扶貧幫困、心靈雞湯等項目,不設基礎分,中心可視情況給予額外獎勵分,但同一志愿者,每季度給予獎勵分累計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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